官方微博|使用权费|计划申报
首页资讯中心行业动态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出台!
发布时间:2016-10-13 9:08:19

1012日,发改委正式发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

l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制定和调整。

l管道运输价格管理遵循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公开透明、操作简便的原则。

l经营管道运输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管道运输企业)原则上应将管道运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目前生产、运输、销售一体化经营的企业暂不能实现业务分离的,应当实现管道运输业务财务核算独立。

l准许收益率按管道负荷率(实际输气量除以设计输气能力)不低于75%取得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的原则确定。

l管道实际运输气量为出口气量或委托运输气量。管道负荷率低于75%的,按75%负荷率对应的气量计算确定管道运价率。

l管道运输企业应在每年61日前,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指其平台公开收入、成本等相关信息;管道运输企业测算确定本公司管道运输具体价格表后,应连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管道运价率,以及所有入口与出口的名称、距离等相关信息,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抄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l储气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资产不纳入核定范围。

文件出台后,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实施意义重大。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研究员景春梅指出:《办法》主要针对管输价,至少是在规则上从无到有明确了天然气长途管输费用的信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郭焦峰:《办法》更多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为今后出台更多其他相关办法做出铺垫,无论成本核算还是成本监审,是今后价格改革中要有改革的基本依据,可促进依法推动价格改革、依法核定成本、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为今后改革打下很好的基础。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刘满平:《办法》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价格管理工作将发生改变,由原来的管价格水平,转变为将来的定价格规则和机制。办法里规定的75%负荷率还是比较符合当前实情的。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管网将来趋势无论是第三方准入还是分离,必须要单独推进,《办法》作为天然气行业改革的配套文件是第一位的。目前看来改革的整体推进存在各种困难,《办法》以长途管输费改革作为改革突破口,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办法见链接

 

http://www.chinabidding.org.cn/NewsDetails_nid_5996.html

 

 

 

公司概况资讯中心企业文化安全用气网上营业厅招贤纳才燃具商城联系我们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或镜像 浙ICP备11021611号-1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0102号
Copyright © 2005-2024 by Nbga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